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应该如何承担

法律分析:
(1)公司合并在法律上对债权债务有明确规定,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需承继合并各方债权债务。比如吸收合并,被吸收公司的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担,若A公司吸收B公司,B公司债务就转由A公司承担。
(2)公司进行合并要遵循一定程序,首先合并各方需签订合并协议,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
(3)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要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(4)债权人有相应权利,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。

提醒:
公司合并时应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,债权人要及时行使权利保障自身利益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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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司合并前,要明确合并类型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。若为吸收合并,吸收公司要做好承接被吸收公司债务的准备;若为新设合并,新设公司需承接合并各方债务。
(二)合并各方要签订合并协议,详细记录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内容。
(三)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,清晰呈现公司财务状况。
(四)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,保障债权人知情权。
(五)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(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),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,公司应积极应对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,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,公司合并,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,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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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继承。
2.吸收合并中,被吸收公司的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担;新设合并中,各方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。
3.公司合并要签协议、编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作出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三十日内登报公告。
4.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、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四十五日内,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提供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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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,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公司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担,新设合并中合并各方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,且公司合并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,债权人有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。
法律解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公司法规定保障了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的合理承接。当公司进行合并,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,都有明确的债务承担主体。同时,公司合并有严格的程序要求,需签订合并协议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,并及时通知债权人且公告。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,让债权人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利益。如果您在公司合并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上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能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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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。吸收合并中,被吸收公司债务由吸收公司承担;新设合并里,合并各方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。这一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利益,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。
为确保公司合并合法合规,应采取以下措施:1.严格履行程序,公司签订合并协议,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。2.及时通知债权人,自合并决议作出十日内通知,三十日内在报纸公告。3.保障债权人权益,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。公司需积极配合,按要求处理,避免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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