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辆追尾时的责任归属问题
绍兴柯桥法律咨询
2025-06-26
在车辆追尾事故中,责任归属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追尾事故一般是后车的责任,但这并非绝对。如果前车有违规行为,如突然停车、开门或没有及时发出信号等,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。此外,如果后车在追尾过程中存在过失,如速度过快、跟车距离不安全或驾驶不当,也会影响责任划分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现场调查和证据来确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: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不得违反规定停放、停车、临时停车或者通过铁路道口。机动车在街道上不得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流畅。具体规定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。第七十七条: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(一)遵守交通信号;(二)保持安全车速;(三)保持安全距离、安全间隙;(四)不得超越、并道、掉头、临时停车或者停放。第七十八条: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经过铁路道口,应当遵守规定,不得妨碍火车通行或者危害铁路安全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五十条:后车发生追尾事故,如果前车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导致后车无法及时避让,或者前车在同方向道路上突然减速或停车,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,后车可以全部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轻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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